根据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、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2023年上海市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》、金山区教育局《关于加强2023年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2023学年金山区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9月13日,学校召开关于规范收费的工作会议,会议由校纪检监察室主持,校综合办、三大处、财务处、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会议首先传达学习市教委、区教育局关于教育收费的各项原则要求和规定,提高各部门对教育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,切实承担起规范教育收费的主体责任,落实教育收费公示、校务公开等制度。强调按政府指导价规范收费,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、扩大收费范围、捆绑收费等行为。对于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,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和非营利原则,除规定允许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,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。
会上,各部门对照检查市教委发布的关于违规收费的负面清单,并对新高职运行中涉及学生收费的具体项目开展研究和讨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