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山区纪委监委通报两起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

作者:纪检监察室创建部门:党委办公室发布部门: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:2022-08-23浏览次数:88

  为进一步深化整治不作为、乱作为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顽瘴痼疾,改进干部工作作风,营造风清气正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,驰而不息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现将两起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通报如下:

  1.吕巷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沈微履职不力问题。2020年12月,吕巷镇纪委就白漾村修建车棚事宜对时任白漾村党总支部副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沈微进行函询。沈微发现该项目缺少结算付款的会议记录,遂伪造了一份2020年1月关于班子表决同意支付车棚项目相关费用的会议记录,并提供给镇纪委。2022年7月,沈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  2.朱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四级主办李卫履职不力问题。2020年10月,李卫在制作执法现场检查笔录时,未能实事求是进行现场考证,仅简单运用手机软件上显示的地址进行标注,导致在某起拆违案件中,因文书制作环节地址认定错误问题而影响了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。2022年2月,李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。

  上述2起案例中,有的弄虚作假,乱作为;有的工作马虎,不作为。这些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,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、警钟长鸣。

 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多样性、变异性,同时又具有顽固性、反复性,稍不注意就有可能纠而复生、反弹回潮,尤其是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当下,整治不作为、乱作为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必须常抓不懈、驰而不息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,带头查摆问题,严防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、说到做到,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“关键少数”示范带动“绝大多数”,做到一贯到底、落实落地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,始终把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来抓,聚焦干部作风顽疾,坚决向不敢担当“怕作为”、效率低下“慢作为”、应付了事“假作为”、庸碌无能“不作为”、纪律松散“乱作为”亮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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